发票查验
留言时间:2020-04-24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4月21号开的发票,现在可以正常查验吗?为什么我一直查验无此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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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07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单位和个人通过网页浏览器首次登陆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目录证书文件,查看平台提供的发票查验操作说明。
如查验无此增值税发票的,可联系开票方核实开具信息是否上传。“安徽通用手工发票”“安徽通用机打发票”“安徽通用定额发票”等,可通过12366语音查询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