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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社保缴纳基数

09-29 社保缴纳基数 我要评论

社保缴纳基数

留言时间:2020-04-23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公司员工社保缴纳基数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还是包含绩效工资及奖金、补贴的合计数为基数。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5-0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皖政办〔2019〕12号规定:“三、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调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按照60%和300%的比例分别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合理降低部分参保人员和企业的社保缴费基数。”

   目前税务部门负责社保征收方面,社保费的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等由人社、医保部门负责,建议具体问题可咨询人社部门。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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