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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个人怎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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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个人怎样办理税务登记

日期:2019-08-14

来源:安徽省税务局

问:个人在一个单位兼职,每月都要代开劳务发票,总局建议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享受到增值税起征点10万的优惠政策。请问:个人怎么办理税务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答:纳税人选择以下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1.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或承租人。

2.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

4.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请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

5.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

 临时经营纳税人设立登记【报送资料】

1.必须报送资料:

(1)《税务登记表(适用临时税务登记纳税人)》。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纳税人可不提供)。

2.条件报送资料:

(1)承包承租人及境外企业还应报送项目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还应提供居民身份认定书、境外注册登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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