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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购房时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发票遗失

购房时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发票遗失

留言时间:2021-09-23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购房时开发商开具的首付款发票遗失,应该要怎么挂失?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09-26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由丢失方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发票遗失、损毁且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挂失/损毁发票清单》1份。

   具体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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