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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企业为员工统一定制的工作服(西服、寸衫),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企业为员工统一定制的工作服(西服、寸衫),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留言时间:2019-11-11

纳税人所属地

安徽

问题内容

企业为员工统一定制的工作服(西服、寸衫),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1-12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该问题首先要确认“工作服”的性质。

 一、  该工作服作为劳保用品发放给企业员工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

 企业外购的工作服,用于员工生产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可以抵扣该批工作服的进项税额。

 二、该工作服作为集体福利发放给企业员工的

 企业外购的工作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条第(一)项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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