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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税务局:礼盒装商品的税率和名称的选择

09-29 我要评论

礼盒装商品的税率和名称的选择

留言时间:2020-01-02

咨询对象 安徽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办理了蔬菜和鲜活肉蛋流通环节免税备案,请问对于礼盒装商品的税率如何选择,比如:一个礼盒中即有免税商品(如香菇、木耳、黄花菜等税率免税)也有应税商品(和田贡枣税率9%),如附件图片,开发票时只能开一个商品名称和税率,请问这样的礼盒类商品的税率是多少?要以什么内容的商品名称开发票才符合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

附件 礼盒图片.png

答复机构 安徽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1-1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建议纳税人根据实际销售货物,按适用税率或免税开具发票。感谢您的咨询,本次咨询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拨打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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