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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疫情期间企业给租户免租房产税减免申请

受理号:

2440000002020032111011849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疫情期间,企业给租户免租房产税减免申请

内容:

疫情期间,企业给租户免租3个月,请问如何申请房产税的减免,具体操作流程是怎么样的?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上做申请还是要做其他的手续?具体办理流程不清楚,如何确认是否符合申请的免征房产税的资格?

咨询人:

刘嘉欣

咨询时间:

2020-03-21 10:5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蓬江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03-25 17:33

回复内容:

广东省江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在疫情防控期间,申请房产税减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直接办理或者到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疫情期间,为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建议您直接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减免税。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2.《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理由、免租月份、数量、减免金额等)。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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