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类典型案例:原广州市国税局车辆购置税案例
日期:2018-11-01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2018年1月30日纳税人X到该局办理缤智牌HG7180HAC5A新车征收车辆购置税业务,风控系统提示纸质发票与电子底账数据不符,经该局工作人员在国税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一步查验,查询内容显示申报纸质发票内容与电子底账的发票信息除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外,其他项目内容完全不一致,纸质发票的厂牌型号是缤智牌HG7180HAC5A小轿车,而电子底账显示的厂牌型号是珠峰牌ZF125T-3摩托车,疑似虚假发票。在约谈纳税人X了解车辆购置和发票开具情况后,该局税政科及时向汽车经销商主管税务机关核实情况,了解到该段发票从税务机关正常售出,但发票号段被德庆市企业使用,从而产生发票开具异常问题。最终汽车经销商主管税务机关的处理办法是由企业收回发票,作废并重新开具发票交予纳税人X,纳税人X再到该局缴纳车辆购置税。税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到车辆购置税征收、税收执法中,避免了发票异常情况导致征税错误等情况发生,保障了国家税款安全,规范了执法过程。
一、行政执法公示的主要做法
(一)事前公示
该局通过门户网站、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宣传栏等渠道,公开纳税人权利义务、税收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实行动态更新。同时公开纳税服务规范等相关事项执法流程和服务指南,方便纳税人办税。因此纳税人在新车申报前能够清晰知道需提供的资料包括车主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和价格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作为汽车征税价格证明须真实有效。
(二)事中公示
服务窗口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在受理过程中,当工作人员查验发现该车纸质发票与电子底账不符后,窗口工作人员及时向纳税人说明申报资料异常情况和车辆购置税相关税收法规。在纳税人取得有效价格证明重新办理车辆购置税时,经税务人员审核,按最低计税价格计征车辆购置税,按最低计税价格计征车辆购置税的税收法律法规依据等事项已在门户网站公示,税务人员并运用说理式执法向纳税人说明最低计税价格的相关政策,最终确认该缤智牌HG7180HAC5A小轿车发票价格112000元,依据最低计税价格132000元计征车辆购置税,应缴税额13200元。
(三)事后公开
充分运用本局自主研发的车辆购置税完税情况查询系统提供完税信息查询,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开缴纳车辆购置税的相关信息。不断探索税收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注重风险防控,保护纳税人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纳税人在重新取得广汽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开具的有效发票后办理了新车征税业务,可在车辆购置税完税情况查询系统进行完税信息查询。
开展行政执法公示的作用与意义: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税收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事前公示方面,在现有相关工作基础上,梳理税收执法基础信息,探索建立税收行政执法公示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和执法主体、范围、内容、程序、监督方式等事项公示的标准、规则和工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着力打造“阳光税务”。事中公示方面,车辆最低计税价格试点政策的公开公示极大减少了纳税纠纷。事后公示方面,率先搭建车辆购置税完税信息网上查询系统,车主只要通过门户网站登录该系统,输入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号或者车辆识别号,就能查询到车辆的具体完税信息,成功实现车辆购置税完税信息的事后公开。既能满足纳税人知情权,维护纳税人权益,又能够不泄露纳税人个人隐私。若纳税人查询的车辆不在查询范围,系统会指引纳税人到税务机关进一步查实。该局针对金三征管系统上线对查询系统进行了升级,并且将查询功能扩展至微信平台,实现微信查询功能,受到了纳税人的充分肯定。该系统的成功搭建,是车辆购置税分局主动向社会公开车辆购置税完税信息的成功探索,既能保障纳税人对车辆完税信息的知情权,避免车辆经销企业以虚假完税证明欺骗车主,又能实现税务部门与公安车管部门信息共享,堵住了假证上牌的漏洞,在拓宽纳税服务新渠道、提供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要做法
(一)资料受理环节
对于纳税人办理新车征税事项,该局由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前台窗口受理,仔细查验纳税人身份证明,审核纳税人提供的汽车合格证明及价格证明材料,充分运用视频和录音设备对资料受理、交流过程做好录音录像记录。
(二)业务审核环节
充分利用自主开发的车辆购置税风控系统,将纳税申报数据与机动车发票电子底账数据进行对碰,发现纳税申报有误,及时做出风险提示,并在数据后台自动保存提示过程和内容,有效对车辆购置税征税过程进行记录和监控,防范执法风险,规范执法行为。
该案例风控系统风险提示截图如下:
利用国税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验证发票信息,并及时保留查验痕迹。截图如下:(录入开票日期为2018-1-15、开票金额为112000)
(三)约谈环节
该局于2018年1月31日在该局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理室约谈纳税人,了解到该纳税人是广汽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员工,在广汽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缤智牌HG7180HAC5A小轿车并收到了该公司财务室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经现场电话询问广汽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财务人员反映该公司有一批发票都是这种情况,原因是德庆市已用了这个发票号段,已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原增城国家税务局税政科反映情况。该局在查明情况后,提出了问题的解决办法。全过程充分运用应急处理室视频和录音设备对交流过程做好录音录像记录,为掌握事项证据及后续与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发票情况保留必要的记录。
(四)资料保存归档环节
对于录像资料,该局及时储存至指定的存储器,并制作副本光碟归档。对于《车辆购置税申报表》、纳税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报税联等材料,按办理流程归纳整理后,根据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