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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税务局:综合类典型案例!原佛山市顺德区国税局行政强制案例

09-29 综合类典型案例 我要评论

综合类典型案例:原佛山市顺德区国税局行政强制案例

日期:2018-11-01

来源:广东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

广东B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欠缴2017年6月的增值税5651余万元,经原勒流分局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催缴,该公司仍未在限期内缴纳。由于该公司涉嫌骗税,法定代表人已被刑拘,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各方债主追讨债务,存在舆情爆发隐患。经调查,该公司的财产多处于抵押、查封、冻结状态,执行情况极为复杂。

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原佛山市顺德区国税局在B公司强制执行一案中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同时,对于分局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顺德区局经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审议后,决定对该公司采取冻结银行存款、查封公司财产等保全措施和扣缴银行存款的强制执行措施,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采取阻止出境措施,并与政府、法院协调相关财产的处理。

一、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要做法

(一)进户调查环节

B公司欠税金额巨大,为了弄清该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产情况,顺德区局及时派员进户调查。在进户调查前,执法人员在原佛山市国税局进户执法闭环系统中进行了登记,并通过该系统向纳税人推送了短信,告知下户调查人员、下户时间等信息。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首先在企业现场对相关经营场所、机器设备、产品材料进行录像,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其次,执法人员到房地产登记部门进行档案查询,了解企业房地产查封情况,并取得了房地产登记部门的查询结果记录。再次,执法人员制作了《检查银行存款许可证明》,到多个银行查询该公司银行帐户的存款余额、帐户冻结、销户等情况,并由银行出具了查询结果。通过以上调查,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掌握。事后将信息储存至指定的存储器。

(二)审查决定环节

在决定对B公司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后,顺德区局及时制作了相关保全文书和强制执行文书,报区局局长审批后执行。

(三)文书送达环节

在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进行催缴时,执法人员直接通知B公司财务负责人到场,由其在文书送达回证上签收,并录像记录整个过程。

(四)行政强制的记录

在对B公司的银行帐户采取冻结措施时,执法人员将《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冻结存款通知书》送达至银行,由银行经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后,办理冻结措施。执法人员对全过程进行了录像,并制作了《现场笔录》,由银行工作人员在笔录上签名确认。事后,执法人员将《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送达给B公司,由其财务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在对该公司采取扣缴银行存款措施时,执法人员将《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通知书》送达给各个银行,由银行经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将税收完税凭证交银行经办人,由银行扣缴存款后直接上缴国库。在查封该公司财产时,执法人员在原佛山市国税局进户执法闭环系统中进行了登记,在现场了解了情况后,向该公司送达了《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并由现场企业人员签收。对财产进行清理登记后,制作了查封清单,交企业人员签名确认,并张贴了查封公告和查封清单。工作人员对查封过程进行了录像,并制作了《现场笔录》,由在场企业人员签名确认。对于查封的房地产和车辆,执法人员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和车辆管理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相关部门禁止办理房产和车辆的过户手续,由其经办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在办理阻止出境手续时,执法人员凭介绍信到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查询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因私持有的出入境证件和出入境纪录。下一步将制作相关文书,交省局提请省公安厅办理阻止出境手续。

(五)资料保存归档

对于录像资料,税务人员及时储存至指定的存储器,并制作副本光碟归档。对于文书资料,如催缴文书、强制文书、送达回证、现场笔录等,按时间归类后,根据区局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归档保存。

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作用与意义。本案通过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了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行为,完善了税务机关的执法程序,实现了税收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保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留了税收执法的相关证据,全方位保护了税务人员的正当执法行为,化解了税收执法风险。执法人员规范、合法、文明、有力的执法行为,获得了被执行人的理解,消除了误会,避免了各方面的矛盾和冲突,化解了可能发生的舆情,尽量减少了国家税款的损失。

二、推行法制审核的主要做法

(一)提请送审。2017年8月1日,B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勒流税务分局提请区局政策法规科对B公司执行案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勒流税务分局向区局政策法规科提交了《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申请表》《关于广东B电器有限公司欠税问题的情况报告》等报审材料,提出了处理意见及其理由、依据、拟作出的税收强制措施。同时该分局通过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总局OA)法制审核模块上报相关表格和资料。

(二)审核受理。区局政策法规科收到送审材料后,当日即进行了初步审核,经办人员确认符合受理条件,报科长审批后制作《受理通知书》送提请单位。

(三)团队审核。由于欠税金额巨大,被执行财产情况复杂,保全和执行措施多样化,区局政策法规科召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法律顾问单位律师组成的审核团队,集中法律专业团队的集体智慧,根据税收征管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对本案拟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核。结合目前该公司的现状和社会舆情,重点研究是否可采取冻结银行帐户、扣缴银行存款、查封该公司财产、阻止法定代表人出境、责成提供纳税担保等措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款的损失。

(四)出具审核意见。经法制团队研究审核后,区局政策法规科提出了书面审核意见和建议,出具了《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经科长审批后交提请部门。

(五)提请集体审理。由于案情重大,在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区局政策法规科启动重大税收执法决策事项集体审理程序,并向区局集体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发出书面审理通知,将送审材料送各成员单位书面审理。2017年8月3日,由于各成员单位意见存在分歧,顺德区局召开重大税收执法决策事项集体审理会议。会议就本案重点问题进行讨论,各成员单位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经主持人协调各方意见,形成了会议纪要和集体审理意见。

(六)作出决定。根据会议纪要和集体审理意见,区局政策法规科重新出具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并通过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发送给提请单位。勒流税务分局已根据法制审核意见对B公司按程序采取相关强制措施。

开展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作用与意义。通过法制审核,解决了困扰顺德区局多年来强制执行前能否采取冻结措施的法律疑问,及时堵塞了基层分局税款执行方面的漏洞,规范了基层分局税收执法行为,用集体的力量化解了税收执法风险和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税款的损失。本案法制审核工作,获得了提请部门、各基层单位和其他执法部门的广泛好评,各执法单位减少了对法制审核工作的疑惑,对法制审核工作更加信赖与支持。同时,B公司强制执行案,展现了顺德区局法制审核制度的三大亮点:一是审核人员团队化。顺德区局建立了以本单位公职律师为主,吸收其他法律人才、税收业务骨干组成的法制审核工作团队,开展法制审核工作;同时对于重大疑难、争议较大的执法事项,尝试邀请法律顾问、税务专家参与到法制审核,凝聚了集体智慧,使得法制审核更加合法合规、精准把脉。二是集体审理无缝对接。在B公司强制执行案中,由于案情重大,涉及的情况复杂,争议点较多,在法制审核过程中,政策法规科启动了重大税收执法决策事项集体审理制度,通过集体会议审理,集思广益,形成统一的审理意见。三是法制审核信息化。顺德区局在税务综合办公信息系统开发了信息化审核模块进行法制审核,送审材料传送更加便利快捷,法制审核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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