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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有关社保申报的,我在8月31日做一员工的减员申报,但在9月同一人又做了增员恢复缴费,只是9月不见有社保费产生,10月能不能正常申报?

受理号:

2440000002020101911575471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有关社保申报的,我在8月31日做一员工的减员申报,但在9月同一人又做了增员恢复缴费,只是9月不见有社保费产生,10月能不能正常申报?

内容:

有关社保申报的,我在8月31日做一员工的减员申报,但在9月同一人又做了增员恢复缴费,只是9月不见有社保费产生,10月能不能正常申报?

咨询人:

何韵贤

咨询时间:

2020-10-19 11:5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南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0-20 15:10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操作手册,可以申报,具体操作为:用人单位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社保费管理】-【社会保险费申报】模块,选择需要申报的月份,点击【确定】,核实数据无误后,点击保存完成申报。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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