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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税务局:2020年度的购销合同印花税征收率是多少的?

受理号:

2440000002020101911445071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购销合同印花税征收率

内容:

2020年度的购销合同印花税征收率是多少的?

咨询人:

冯小姐

咨询时间:

2020-10-19 11:3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0-20 15:10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购销印花税按合同金额万分之三缴纳。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19〕6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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