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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成品油红冲,开具红字信息表时,什么情况选数量变更,什么情况选金额变更?

受理号:

1440000002020112518444793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成品油红冲

内容:

成品油红冲,开具红字信息表时,什么情况选数量变更,什么情况选金额变更?

咨询人:

冯锐嫦

咨询时间:

2020-11-25 18:3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香洲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1-30 15:36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若成品油库存数量有变化的,请选择数量变更;若数量无变化的,请选择金额变更。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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