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01201144712722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按揭贷款合同的印花税如何缴纳
内容:
您好,在佛山当地购房并向银行申请了按揭贷款,作为客户,也需要缴纳个人部分的借款合同的印花税,请问如何缴纳,遵照何流程,当地税务部门的咨询电话是多少?谢谢。
咨询人:
张逊
咨询时间:
2020-12-01 14:4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2-01 16:53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立合同人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根据广东省税务局办税指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立据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应办理印花税申报。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在“首页->纳税服务->办税指南->申报纳税->印花税申报”栏目查看相关内容。 您可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