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01231170912650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社保减免金额部分月份怎么不显示
内容:
社保减免金额部分月份怎么不显示,已经申报,以前查询有的,这个月查询感觉系统有问题,7-9月份减免显示0
咨询人:
黄小姐
咨询时间:
2020-12-31 17:0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05 10:17
回复内容:
您好,您所提交的纳税(费)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根据《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22号)规定:“享受延长阶段性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适用对象为粤人社发〔2020〕58号文规定的适用对象。中小微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延长执行到2020年12月底。”因此,若您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2020年12月仍可享受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的政策。若遇到广东电子税务局系统问题可咨询电子办税专席12366-1-1。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