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10710345015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请问软件企业如何申请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内容:
1.请问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是要经过认定吗?还是自查我司符合文件上的要求就可以按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来申请优惠?2.请问需要什么申请资料?如何申请?
咨询人:
潘小姐
咨询时间:
2021-01-07 10:2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08 10:05
回复内容:
惠州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45号)相关规定: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本公告规定的优惠,采取清单进行管理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于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财政部、税务总局提供上一年度可享受优惠的企业和项目清单;不采取清单进行管理的,税务机关按照财税〔2016〕49号第十条的规定转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进行核查。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国家政策规定为准。如仍有疑问,欢迎致电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