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11811164063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作废再申报
内容:
我公司申报2021年1月份的社保,我们在帮在册人员申报缴费之后,发现有问题,然后作废了在册人员的社保申报,现在想再重新申报,发申报不了扣不了费,为新员工购买社保也是申报不了扣不了费
咨询人:
梁伟健
咨询时间:
2021-01-18 11:10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顺德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1-19 14:25
回复内容:
广东省佛山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该单位当日存在增员申报,不能作废增员记录。如对该次增员信息确认无误的,请直接新建空白申报表直接申报扣费。如对该增员数据有异义的,请填写申报表到门前处理。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一切以现行税法及税收政策的具体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