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税通”一手房契税申报缴纳指南
发布时间:2021-01-20 09:12:0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一、实名认证操作
(一)微信搜索“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左上角选择“中山市”,点击“登录”,提示点击“确定”。
(二)进行人脸识别登录验证
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反光识别或读数识别,点击同意《隐私协议》,“开始登录”。
(三)同意手机号码授权
(如果以前已实名可跳过下图的前两个步骤),点击“允许”、“授权验证”和“下一步”。
(四)本人进行人脸识别操作
正面面向屏幕,进行识别。
(五)实名认证完成
二、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操作(注意:如果房产商已开具了发票,非5%征收率的可以先致电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确认是否已调整计税依据配置再进行操作)。
(一)进入“粤税通”微信小程序
登录后,选择“个人业务”,进入“我的不动产税费”——“房屋买卖”。
(二)选择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
选择“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点击“增量房”。
(三)选择房产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点击“确定”。
(四)阅读办理须知,点击“已经阅读,确认办理”。
(五)自行申报模式下填写办理人信息,代理申报下填写购房人信息,输入验证码,点击“下一步”。小贴士:港澳人士可用本人通行证办理实名认证,再以代理申报模式申报以本人身份证购买的房产。
(六)输入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点击“查询”。(如果查询不到房产信息,请带齐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七)获取、补充房产基本信息。
如合同信息、房屋信息与实际不符,建议纳税人到房产所在的住建部门核实。无误则点击“确认无误”。
(八)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并确认买卖双方信息。
(九)补充相关信息,填写购房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下图以购房者只有一人和没有补充协议为例)。
(十)上传资料
上传购房发票。需要享受契税减免优惠的,要提供减免契税证明材料,点击“确定”。(住房证明可关注“中山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下载)。
(十一)提交成功
(十二)待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后台审核后,纳税人可收到短信通知
然后再次进入“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点击“申报查询”或“清缴税费”进行后续税费清缴操作。申报错误也可自行作废申报。
(十三)核对计税依据、应征税额,检查是否享受优惠,如核实有误,需返回检查并更改;如核实无误,点击“立即缴款”。系统提示付款成功即完成税费清缴操作。
(十四)如需打印税票,再次进入“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点击“票证打印”、“电子税票”,然后截屏出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