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0517090825331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发票章问题
内容:
请问我司收到一张发票,发票章的下边框缺失了一部分,没有盖全,这种发票是否可以认证抵扣,是否可以在旁边加盖多一个发票章?
咨询人:
小小
咨询时间:
2021-05-17 09:08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5-17 16:4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知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如不符合的,不可作为有效凭证,因此建议重开。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仍有疑问,请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