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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收购工程款债权,施工方是否可以给项目公司开具相关税票

受理号:

1440000002021062214334121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收购工程款债权,施工方是否可以给项目公司开具相关税票

内容:

我们公司是投资公司,清远市清新区一个楼盘找到我们,希望我们帮忙支付工程欠款,我们公司拟以债权转让方式收购施工方的工程款,直接把资金支付给施工方,施工方将债权转让给我们公司。这种交易方式,资金不是由项目公司支付给施工方的,我们公司也不是受项目公司委托代付工程款,是以债权转让方式取得这笔工程款的债权。想了解一下,我们完成债权收购后,施工方能不能给项目公司开具相关工程服务税票。

咨询人:

李生

咨询时间:

2021-06-22 14:3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新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6-22 17:45

回复内容:

清远税务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您的问题较复杂,建议您提供更详尽的信息,以便我局工作人员更好地回复。 以上回复仅供参。 感谢您对清远税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其他问题咨询,欢迎关注清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致电12366 进行咨询。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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