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1072208142085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2021年清远社保基数
内容:
请问2021年清远社保各项基数和缴纳比例是否发生变化?具体是多少
咨询人:
李洁欣
咨询时间:
2021-07-22 08:14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清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07-22 17:09
回复内容:
清远税务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2020年我省未调整缴费基数,2019年7月以来执行的是2019年度的标准,因此此次调整后相比2019年基数上调幅度较大,请缴费人耐心等候正式文件。 以上回复仅供参 感谢您对清远税务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其他问题咨询,欢迎关注清远税务微信公众号或致电12366 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