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乎网站

首页 > 问答 > 广东  >  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直接投入费用”具体范围是什么?

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直接投入费用”具体范围是什么?

受理号:

14400000020220428102715237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直接投入费用”具体范围是什么?

内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直接投入费用”具体范围是什么?是不是只要研发部门领用的任何物品都算,比如A4纸、笔、纸巾、口罩、围裙、止血贴、洗洁精等等费用也可以加计扣除吗?

咨询人:

朱月英

咨询时间:

2022-04-28 10:27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源城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2-04-29 11:52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租赁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二)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的咨询。

附件:
    分享:

    微信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