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一文知晓房产税
中山税务 2022-08-17 17:23 发表于广东
一、哪些是纳税人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人。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或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二、征税范围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三、税率及应纳税额计算
(一)从价计税: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二)从租计税:
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四、纳税地点
房产所在地,对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五、纳税期限
(一)房产税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的房产税(从价计征),其缴纳期限为税款所属年度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房产税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房产税(从租计征),其缴纳期限依照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缴纳期限执行。
六、减免税基本规定
(一)政策性免缴房产税一般情形:
1.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 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二)困难减免情形:
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常见问题
Q:出租住房可以享受房产税减免吗?
A:个人出租住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Q:转租房产的租金收入是否要缴纳房产税?
A:对单位和个人将租用的房产再转租所取得的租金收入不征房产税。
Q:地下车库是否需缴纳房产税?
A: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建筑,如房屋的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商场的地下部分等,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Q:在计征房产税时,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价款是否计入房产原值?
A: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宗地容积率低于0.5的,按房产建筑面积的2倍计算土地面积并据此确定计入房产原值的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