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201209093009629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个人不公允增资所得税
内容:
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现有新个人股东以1元/股增资进来,问新个人股东是否要缴纳个税。如新个人股东需要缴纳个税,应税所得如何计算,税法依据是什么。
咨询人:
何胜斌
咨询时间:
2020-12-09 09:23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0-12-16 17:26
回复内容:
广东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所咨询的问题,请您补充提供具体情况说明(是否涉及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涉及股权转让,企业所在地所属区等)以便我们提供咨询服务,建议您可携带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或可拨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业务类型咨询了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