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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税务局:关于不动产交易办税资料及计税案例分析的政策解读

关于不动产交易办税资料及计税案例分析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04-28

来源:肇庆市税务局

1.增量房业务

1.1必要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备注

1

(1)买方为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2)买方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

必报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2

购房发票

必报

原件(查验退回)

3

商品房购销合同

必报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4

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委托报送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1.2.买方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需要增加报送的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备注

1

家庭成员户口簿(包括首页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页)

享受优惠报送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2

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的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包括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享受优惠报送

查档证明原件

3

购房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婚姻状况承诺书

成年人

报送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案例:(1)甲在肇庆购买一套房产,合同价为109万,合同未注明不含税价,购房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税款9万元,价税合计109万元,则该房产契税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价100万。

(2)甲在肇庆购买一套房产,合同价为105万,合同未注明不含税价,购房发票注明价款100万元,税款5万元,价税合计105万元,则该房产契税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价100万。

甲应缴税费:

征收项目

税率

金额(万元)

契税

住房

家庭唯一住房,90㎡及以下

1%

100×1%=1

家庭唯一住房,90㎡以上

1.5%

100×1.5%=1.5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及以下

1%

100×1%=1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以上

2%

100×2%=2

家庭第三套及以上

3%

100×3%=3

非住房

3%

100×3%=3

印花税

个人购买住房

免征

0

非个人购买或非住房

0.05%

(1)109×0.05%=0.0545

(2)105×0.05%=0.0525

 2.存量房业务

2.1.必要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备注

1

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必报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2

不动产权证书

必报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3

(1)交易方式为买卖的提供:不动产销售合同;

(2)交易方式为拍卖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属司法拍卖的还需提供法院相关文书;

(3)交易方式为法院判决、裁定等的提供:法院文书

必报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4

不动产交易申报相关承诺书

必报

税务机关提供

5

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委托报送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6

卖方原购房发票、原购房契税完税凭证、原土地出让金票据或发票、重置成本评估报告

有即报送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7

卖方其他合理费用扣除凭证

有即报送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2.2.卖方享受税收优惠需要增加报送的资料

2.2.1.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备注

1

家庭成员户口簿(包括首页及本人、配偶)

享受优惠报送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2

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的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包括本人、配偶)

享受优惠报送

查档证明原件

3

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结婚;离婚;丧偶)

成年人

报送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2.3.买方享受税收优惠需要增加报送的资料

2.3.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序号

资料名称

报送条件

备注

1

家庭成员户口簿(包括首页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页)

享受优惠报送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2

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的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包括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

享受优惠报送

查档证明原件

3

购房人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

成年人

报送

原件(查验退回)及复印件

 案例:自然人甲向自然人乙出售端州一套不动产,双方签订转让合同。合同价为105万,合同中未注明不含税价,税务机关对该价格进行系统评估后决定不予调整。

(一)甲应缴税费

征收项目

税率

金额(万元)

增值税

个人住房

购买2年及以上

免征

0

自建自用

免征

0

以上皆否

5%

105÷(1+5%)×5%=5

其他不动产

自建

5%

105÷(1+5%)×5%=5

购买

5%

(105-购置原值)÷(1+5%)×5%

城市维护建设税

7%

增值税×7%

教育费附加

3%

增值税×3%

地方教育附加

2%

增值税×2%

个人所得税

自用5年以上且家庭唯一住房

免征

0

非自用5年以上或非家庭唯一住房

提供房屋原值凭证

20%

(105-增值税-房屋原值-转让房屋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20%

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

1.5%

(105-增值税)×1.5%

土地增值税

个人销售住房

免征

0

非个人销售或非住房

提供扣除凭证

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05-增值税-扣除项目)×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不能提供扣除凭证

不低于6%

(105-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

免征

0

非个人销售或非住房

0.05%

105×0.05%=0.0525

注:

1.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2.增值额=收入-扣除项目

(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

(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二)乙应缴税费:

征收项目

税率

金额(万元)

契税

住房

家庭唯一住房,90㎡及以下

1%

(105-增值税)×1%

家庭唯一住房,90㎡以上

1.5%

(105-增值税)×1.5%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及以下

1%

(105-增值税)×1%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以上

2%

(105-增值税)×2%

家庭第三套及以上

3%

(105-增值税)×3%

非住房

3%

(105-增值税)×3%

印花税

个人购买住房

免征

0

非个人购买或非住房

0.05%

105×0.05%=0.0525

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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