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广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5XH45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穗天税 罚 〔2021〕 85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发票违法
违法事实: 你(单位)在所属期2019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间收取学员培训费收入3266670.00元,未开具发票,存在应开具未开具发票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作出罚款9000.00元的处罚决定
罚款金额(万元): 0.9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07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石牌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