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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新持有残疾证的人,如何办理工资薪金减税,减税是否需要备案?

受理号:

24400000020211008162218157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新持有残疾证的人,如何办理工资薪金减税,减税是否需要备案?

内容:

新持有残疾证的人,如何办理工资薪金减税,减税是否需要备案?

咨询人:

罗帆

咨询时间:

2021-10-08 16:22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0-09 09:3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8号?)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所得税的减征,由纳税人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中工资、薪金所得属于减征个人所得税范围的个人,可由其所在单位统一办理。 办理减税时,纳税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1.残疾人提供民政部门、残联核发的残疾人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   2.由就职单位申请的,就职单位应提供上述证件。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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