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24400000020190327230649128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请问预缴土地增值税的税额计算方法
内容:
您好!请问预缴土地增值税的税额计算方法,可以按预收账款/1.1X预征率吗。谢谢!
咨询人:
吴先生
咨询时间:
2019-03-27 23:05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汕尾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19-03-29 17:38
回复内容:
广东税务12366回复:尊敬的纳税人,依据相关税法,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如下: (一)税额计算 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 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30% 2、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 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3、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 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 土地增值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二)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步骤: 1、计算增值额 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之比 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3、计算土地增值税的税额 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衷心感谢您对广东税务12366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