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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税务局:2016年车船税

受理号:

2440000002021110612010165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2016年车船税

内容:

本人车辆粤HKK706,车架号后四位8366,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查询显示2016年未缴车船税420元,截止2021年11月6日已产生滞纳金371.49元。该车辆于2016年1月13日注册完成,注册前车辆购置税、商业保险、强险、车船税等费用均交由4S店处理,在粤省事查询显示2016年车船税已缴纳,在车船税公共查询系统子系统查询结果显示该车辆无欠税记录。请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处理,谢谢

咨询人:

梁楚华

咨询时间:

2021-11-06 12:01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1-09 09:47

回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请您微信关注“粤税通”小程序,在我的车辆-更多-车辆信息维护-选择相应的信息进行补充填写。 感谢您的咨询!以上回复仅供参考。如您仍有疑问,欢迎拨打广东税务12366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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