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号:
14400000020211117144910395
所属信箱:
纳税咨询
标题:
企业的公户发生的银行手续费需要发票入账吗?
内容:
企业的公户发生的银行手续费需要发票入账吗?根据银行回单可以入账抵扣费用吗?
咨询人:
邱小姐
咨询时间:
2021-11-17 14:49
回复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江门市税务局
回复时间:
2021-11-18 10:51
回复内容:
广东省江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十九条的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八条的规定,税前扣除凭证按照来源分为内部凭证和外部凭证。外部凭证是指企业发生经营活动和其他事项时,从其他单位、个人取得的用于证明其支出发生的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发票(包括纸质发票和电子发票)、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因此,请您按上述规定执行。 若您对此仍有疑问,您也可拔打广东税务12366选择对应的税费种类咨询了解。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感谢您对本网站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