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开商新建的商品房自用3年后售出,土地增值税是按照转让旧房方式计算缴纳还是新建房预缴土地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4-08
咨询对象
贵州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我公司为房地产公司,现开发建设一商业项目,政府要求我公司自持3年后方可出售。请问我公司自持3年后销售,土地增值税计算缴纳时,所销售的原自持房屋,是按照转让旧房处理,还是按销售新房处理?自持的意思是,根据政府要求,自己持有自用经营一段时间,待3年以后才能对外销售。期间转入“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或者“固定资产科目”,销售时,对应成本再由上述科目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但问题是,我销售时,土地增值税是按新房(新建商品房)缴纳还是按转让旧房来计算?
由于原财政部税务总局文件,财税字【1995】48号,旧房的标准由各省税务机关具体规定,所以请贵州省税务局给予符合贵州省规定的告知。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4-13
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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