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伪造证据“瞒天过海” 触犯法律得不偿失
发布时间:2020-05-06
来源:河北省税务局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蛛丝马迹也是痕迹。
近日某网友通过社交平台表示,自己被某企业冒用了身份信息并向税务部门进行了举报。当地税务部门收到申诉信息后,立即联系申诉人和被申诉企业核实情况。由于申诉人电话多次不通,税务部门先从被申诉企业处着手调查。面对税务部门的调查,被申诉企业表示确实聘用过该纳税人,因时间较短通过现金支付工资,并出具了申诉人任职情况书面证明、身份证复印件、领取薪酬签名以及记账凭证等“全套”材料。因税务部门无法联系上申诉人,先将情况通过手机向申诉人予以反馈。但申诉人后再次申诉,表示自己确实未任职、未领酬。
对此,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再次联系涉事企业核实。企业负责人见事不妙,知道再也无法隐瞒,一五一十交代了自己伪造证据、从他人处购买申诉人信息及复印件行为。因该企业行为性质比较恶劣,税务部门除对该企业涉税问题开展全面稽查外,就其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行为向有关部门报案调查。
【温馨提示】遇到身份信息被冒用情形,可在手机APP上点击该单位名称,并通过右上角的“申诉”按键发起“申诉”。此时,不会影响您办理涉税事项,也不会增加您的税收负担。同时,税务部门将会尽快核实,对冒用单位或个人的涉税问题依法进行处理。身份信息冒用产生的非涉税纠纷或法律责任,大家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或报案,各级税务机关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好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