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0-08-30
咨询对象
黑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1、外籍个人,从该个人投资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免征个税,请问如何办理免税手续,具体申报流程是怎样操作的?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该条规定是否仍然有效?
谢谢!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8-31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20号)规定:“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八)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该条规定现行有效,申报享受税收减免,无需报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