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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临时工发放的工资需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单位员工出差补助需不需要并入工资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留言时间:2020-11-11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一、临时工发放的工资需不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二、单位员工出差补助需不需要并入工资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1-11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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