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黑龙江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5-17 11:28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叶春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结合我局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国税部门支持非公经济发展工作情况
(一)建立执法监督体系,加强考核监督。省国税局根据税务行政审批公开制度等相关要求,共下放80项行政审批事项,仅留7项。严格按照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坚决禁止对已经取消或者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继续实行变相审批,同时加强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
(二)建立纳税服务体系,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完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二是拓展“银税互动”助力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建立“银税互动”合作机制,明确和规范银税合作各方间的信息共享等各项制度及流程。三是多项措施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发90项国税业务“最多跑一次”清单及指南,进一步简化办税流程;大力推广“电子税务局”、24小时自助办税,深入开展“六零”承诺办税服务厅创建。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助力企业发展。省国税局每年均开展省、市、县三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覆盖全部所得税纳税人,通过广播、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回应纳税人关注的税收政策问题。组织科技型企业座谈会、走出去企业政策宣讲会、重点税源企业征求意见会,开办纳税人学堂,讲解纳税申报等涉税事项办理程序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帮助纳税人解决各类涉税问题。仅2017年度,全省就有近78.8万户非公有制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共计免征、减征税款31.7亿元。
二、关于《提案》的反馈意见
根据现行税收管理权限,税收政策制定权在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我局将把您的建议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并积极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我省非公有制经济更好发展。
感谢您对国税工作的支持!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