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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全额扣除?

固定资产是否可以全额扣除?

留言时间:2020-10-12

咨询对象

黑龙江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您好:我公司于2020年9月份新购进电子秤一台含税价格6600元,面包车一台含税价格60000元。依据财税2018第54号文件,是否可以确认为器具及设备,并一次性计为当期费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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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10-13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您好,财税〔2018〕54号中明确,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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