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
留言时间:2019-09-17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我公司发生个职工死亡事故,赔偿丧葬费3万,供养家属抚恤金60万,一次性死亡补偿金70万,如何所得税前扣除,是全部做福利费扣除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18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 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