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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税务局:疫情期间为政府安置点隔离人员有偿提供的餐食服务可以免缴纳增值税吗?

疫情期间为政府安置点隔离人员有偿提供的餐食服务可以免缴纳增值税吗?

留言时间:2020-03-15

纳税人所属地

黑龙江

问题内容

我公司生产配送飞机上餐食,疫情期间响应哈尔滨市政府疫情防控号召,承担社会责任,为在市级集中安置点的境外回程隔离人员有偿提供餐食服务。对这项业务是否属于其他生活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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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黑龙江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3-16

答复内容

黑龙江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答复:您好,其他生活服务,是指除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和居民日常服务之外的生活服务。销售餐盒应属于销售货物,不属于生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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