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房贷利息相关问题
留言时间:2019-12-09
咨询对象 湖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请问,我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写了2020年的专项扣除房贷利息申请,其中修改设置扣除比例页面中,有一项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这一项我选择了否,是否代表了这一项的专项扣除是100%
附件 TIM图片20191209172023.png
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10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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