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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一次收取多月或多年租金收入,个税可以按月分摊缴纳吗?

09-29 我要评论

一次收取多月或多年租金收入,个税可以按月分摊缴纳吗?

留言时间:2019-12-03

咨询对象 湖南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企业支付商铺租金给个人,代扣其个人所得税,租金为季度支付或年度支付,可以分摊到按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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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12-04

答复内容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如果按月收取租金,按月代扣代缴申报租金所得,则可以实现分摊到每个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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