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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个人独资企业拆迁补偿款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09-29 拆迁补偿 我要评论

湖南省税务局:个人独资企业拆迁补偿款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日期:2019-08-01

来源:湖南省税务局

问:请问 :个人独资企业按政府的拆迁补偿标准获得的补偿款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照  财税[2005]45号对房屋征收部分不征,但在实际拆迁工作中一般都是连同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一起补偿的,是否可以一起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谢谢!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文件的规定,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规定的“被拆迁人”,原则上是指自然人,主要解决自然人满足基本生活的居住用房等,不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商业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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