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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电梯维修

09-29 我要评论

湖南省税务局:电梯维修

回复日期:2019-11-11

来源:湖南省税务局

问:你好,我司电梯需要维保,钢丝绳坏了,合同签订的是钢丝绳2100元,请问这种开发票是开电梯维保6%的发票,还是物资采购13%的发票呢

答: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2号)第六条: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二条第三点:(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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