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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财税(2016)12号适用范围

09-29 我要评论

湖南省税务局:财税(2016)12号适用范围

回复日期:2019-11-07

来源:湖南省税务局

问:你好,请教财税(2016)12号适用现在的一般纳税人吗?还是只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他是针对小微企业的吗?

答: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财税﹝2016﹞12号文件及执行口径解读明确规定,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自然人(按次纳税的自然人)、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等均可按规定享受该项政策。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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