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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使用税缴纳的问题

关于土地使用税缴纳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11-30

纳税人所属地

湖南

问题内容

您好:

     我司购入某项目写字楼,请问我司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有何政策依据?应该如何计算?

    如果为自然人购入商业用途的不动产,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吗?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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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1-12-02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

   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湖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123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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