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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运输服务-运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填单价数量可以入账么?

运输服务-运费

留言时间:2020-06-04

咨询对象

辽宁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运输服务-运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未填单价数量可以入账么?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辽宁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6-0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因此,只要您的发票是一次性如实开具的,并加盖了发票专用章就可以。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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