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边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企业发生影响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的实质性变化,导致终止执行的,可以重新申请单边预约定价安排吗?
发布时间:2021-08-13 11:03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边预约定价安排适用简易程序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4号)第六条和第十条的规定:单边预约定价安排执行期间,企业发生影响单边预约定价安排的实质性变化,导致终止执行的,可以按照本公告的规定,重新申请单边预约定价安排。
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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