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商业用房,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房屋有关税收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33号)第二条的规定:个人出售商业用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享受1年内换购住房退还保证金和自用5年以上的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税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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