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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契税申报期限及完税期限是多少天?

契税申报期限及完税期限是多少天?

留言时间:2020-09-27

咨询对象

辽宁省税务局

问题内容

本人购买商铺一套,开具发票后尚未收房,请问契税缴纳申报的期限是多少天?申报后应该在多少天内完税?个人理解是十日内申报,730天内完税,正确吗?谢谢!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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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机构

辽宁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9-28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二号)的规定:“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根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缴税期限的公告》(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6号)的规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证明前(时)缴纳契税。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其缴税期限最长不得超过730天。”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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