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沈阳市政协第十五届三次会议推进我市网上办税的提案(第0581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5-18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单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网上办税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电子税务局运行现状简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电子税务局建设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72号)文件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辽宁省电子税务局”)于2019年1月1日在全省范围内正式上线运行。经过一年多的运行,系统运行总体平稳,基本满足了纳税人网上办税需求。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依据全国统一的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要求,实现了界面标准、业务标准、数据标准、关键创新事项四个“统一”,是智慧型的电子办税平台。其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及互联网新技术,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覆盖、全流程、全联通的综合服务。
纳税人端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客户端版和移动办税APP三种渠道。共计实现系统功能637个,其中网页版实现系统功能339个,客户端实现系统功能225个,移动办税APP实现系统功能73个。并可进行留言、咨询等互动服务。通过应用集成的方式,与出口退税系统、社会保险费系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等进行了集成,为纳税人提供“网上一窗式”业务办理体验。按照业务类型分为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五大功能区域。
按照省局2020年3月20日更新的《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共包含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收减免、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核定管理、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房产交易(自然人)和其他服务事项等206项业务(该清单根据电子税务局功能完善不定期更新,具体事项内容可到辽宁省税务局官网查看)。
2019年全省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纳税申报2,291.00万笔,占全部申报业务量的87.19%。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处理涉税申请事项(不含申报缴款)256.53万笔,占全部涉税申请业务量的40.44%。
二、关于制度和规范建设的问题
电子税务局上线前省局便对电子税务局的宣传、推广、辅导、运维、应急等相关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沈阳市税务局根据省局要求制定了相关的文件,沈阳市各单位均须在工作中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积极做好电子税务局的培训辅导、宣传推广工作,引导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跑马路”,逐步实现足不出户、无纸化办税。畅通电子税务局与办税服务厅的工作衔接,不断加大宣传辅导力度,提升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引导纳税人积极应用电子税务局办税,提高高频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率,在推广应用过程中,主动搜集和征求纳税人优化完善电子局的意见和建议,为后续协助省局优化完善电子税务局提供支持。
三、关于系统功能及使用的问题
根据省局相关文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电子税务局的使用、推广、运维过程中职能不同:
省局负责对于电子税务局运行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将解决结果、解决方案下发至基层税务机关;及时梳理电子税务局受理事项的种类、性质、业务范围,并进行公示。在省局官网发布电子税务局相关升级说明、各类业务操作手册、全程网上办清单等。
市局负责税务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的指导工作;收集整理电子税务局运行中的各类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
县区局负责严格贯彻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办税厅内纳税人(缴费人)现场咨询的电子税务局业务进行辅导;收集整理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电子税务局各类问题、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及时公示上级部门下发的电子税务局受理事项的种类、性质、业务范围,便于纳税人(缴费人)了解、监督。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市各级税务部门将在省局的统一领导下,严格依照总局《电子税务局工作规范》,进一步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推广电子税务局,做好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自助体验区的业务辅导工作,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整理纳税人优化电子税务局各项功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省局有关部门协调反馈,协助电子税务局开发单位进一步加强电子税务局各项功能的建设,努力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一个功能更加完善、使用更加便捷、界面更加友好的“网上办税”平台。
感谢您对税务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亮 22563035 15840487007)
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