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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是否有规定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应在3年内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是否有规定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应在3年内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发布时间:2020-10-3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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