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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税务局:旧版发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现在还可以报销吗

旧版发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现在还可以报销吗

留言时间:2019-09-25

纳税人所属地

辽宁

问题内容

旧版发票(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现在还可以报销吗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辽宁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19-09-25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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